2017年5月26日 星期五

盲發告票零支援 消防玩殘三無業主

on.cc東網專訊

消防處玩殘三無大廈小業主!近月多區多幢三無大廈陸續收到消防處的告票,按《消防安全(建築物)條例》規定,於1987年之前建成的綜合及住宅樓宇,須切合現時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,但不少三無大廈業主因多次組織法團不果,而未能完成消防安全指示。小業主直指消防處在全無協助下迫使他們完成相關指示,不少人已被罰款,有年老業主擔心每年罰款遞增,被迫賣樓避罰。立法會議員批評,消防處未有為業主提供技術支援,認為政府可考慮效法有關樓宇更新大行動做法,先維修後收費。

居於土瓜灣道一幢三無大廈內的余氏夫婦,已在上址住了近50年,去年已被罰款400港元,法官曾稱下次可能會被罰款逾萬港元。他指,自條例實施後,多年來消防處均發出包括加裝水缸、安裝消防喉轆系統等「指示」,但未有提供協助,去年4月更向各業主發出告票,並被傳召上庭。70歲的余先生稱大廈籌組不到法團,政府又沒有主動幫忙,他並不情願離開這居所,但也只能無奈放售。

九龍城區區議員林博指,九龍城區已有10幢三無大廈因有關條例被發告票,當中有3幢位於土瓜灣。他批評政府對有關小業主欠缺支援,建議政府可仿傚樓宇更新大行動的先維修後收費的模式。

根據消防處數字,過去3年,獲發有關指示的綜合用途樓宇共2085幢,而有關條例向綜合用途樓宇提出的檢控數字共370宗,由2014的60宗,急升至2016年的206宗。

另外,位於元朗豐年路的一幢三無大廈,自2007年有關條例實施起,每年均收到「指示」信件,但該幢大廈互助委員會主席鄭先生指,由於多年來無法組織法團,未能正式籌集資金完成,最終該幢大廈每戶業主需罰款500至1000港元。元朗區區議員黃偉賢指,曾向多個政府部門求助,惟民政事務總署未有主動幫忙籌組法團,而屋宇署則指「指示」是由消防處負責。

荃灣沙咀道及旺角新填地街亦有三無大廈同樣因未有遵守「指示」而被告,荃灣區區議員羅少傑指,沙咀道該幢三無大廈因無法團籌集資金,未能完成「指示」,每名業主去年均被告,每張告票罰款2500港元;而油尖旺區區議員許德亮則指,新填地街該幢三無大廈去年同樣是因法團問題,業主被告,每戶罰款500港元。

消防處發言人指,針對舊樓業主在安裝消防水缸方面的困難,已降低對大部分樓高4至6層的綜合用途樓宇裝置消防水缸容量的要求,由原本的2000公升,降低至500公升,以協助相關樓宇的業主遵辦相關指示。而該處亦會把尚未成立法團的目標樓宇名單轉交民政事務總署,以便該署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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